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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日记

时间:2024-11-21 10:21:50
精选心情日记锦集8篇

精选心情日记锦集8篇

很快一天又过去了,相信大家一定感触颇深吧,是时候用心地写一篇日记了。日记写什么内容才新颖、丰富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心情日记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心情日记 篇1

窗台上那盆白菊花开了,慢慢地、不给人察觉地、悄声没息地。彩色的晚霞掉下西去的时候,轻轻地吻着那一团团卷曲的长长细细的白丝儿,缠绵地与她道别,相约明早再见——啊!多么好。羽翅未干的小鸟想飞了——二十岁的大军头一次感到了心跳和脉搏的存在;头一次体会到一种海潮扑击沙滩般的力量;头一次这么狂热地想要写,用笔去讴歌大自然的纯朴与真。他想上天去,即便没有通天的梯;想摘下一大片白色的云。为什么不能呢——刘绍棠十三岁发表了头一个小说,一鸣惊人;叶辛、张抗抗、王安忆、王亚平发表了头一个作品以后,第二个就接着出来了。稿费当然不是最主要的。那些印成铅字的名字,是光耀夺目、足以压倒同辈的呀!而且,写作本身就是件多么有趣、浪漫和丰富的事。

大军想写小说。写一个魁伟的车间主任,怎样组织全车间工人学习十二大文件,怎样学习不误生产、学习促进生产。怎么开头呢:窗上那盆菊花太干了,主人本来常说“干兰湿菊”的,可这阵子却日出而作,日入而归……后来呢?不,还是写青年,大军熟悉徒工生活。写一个“我”,在去与朋友约会的路上,遇到一位突然肚子痛的老大爷。“我”急忙送老大爷上医院,看医生、住院、吃药打针,耽误了约会,朋友很不高兴。然后,安排一个契机,让朋友知道“我”失约的原因,消除误会……啊!徒工不准谈恋爱,虽然可以写成“地下恋爱”。也不行。这种“做好事”,太俗套了!现在农村题材很时髦,种责任田、搞家庭副业……写得好,百发百中。可是大军没到农村去过,不熟悉农村的生活。还是不行。大军已经二十岁了呀!当年刘绍棠——

写散文吧。散文比小说更能表达热血与激情,理想与希求,思考与奋斗……

或者写诗歌——比写小说、散文都简单容易。随便几个字一句,随便几句一首,一下子可以写它几十首。而写一篇小说或散文,要多少时间啊!

……大军感到自己已成了诗人——比舒婷、北岛、顾城还要年轻。多帅呀!想写什么就写什么,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得心应手,挥笔而就。写多少就发表多少。到处都有鲜花向他开放,到处都有钦羡者向他投来崇敬的目光。

同学小路说,写文章是赶时髦。他只说对了一半。赶这种时髦,不比穿着大喇叭裤扫马路那么容易,是要花气力、吃苦的。小路还说什么?天下文章一大抄。并说报纸上曾发表的他的知识小品,就是某杂志上“收集”来的,只改了几个字。呀!这与偷有什么区别?!亏小路做得出!人类的祖先亚当和夏娃自从偷吃了人生果,就知道羞耻了。现代人即使返祖,也还是懂得的呀!这种沽名钓誉的事,大军不做。是的!

天色渐渐暗下来了。白菊花被大军看得难为情了,扯过未完全黑的夜幕躲进去,在灰淡朦胧的轻纱后,却更加令人疼爱。大军伸手把花盆端到桌上,更近地看她。羽毛未干的小鸟毕竟是纯朴的,只是因为彩色的晚霞把缀着白云的蓝天装点得缤纷美好,它才起了“飞”的念头。它知道只有加紧锻炼,到翅膀硬了的一天,它是会飞起来的——“你为证,”大军在心里对菊花说:“我大军要是不踏踏实实、一步一个脚印地走,就不是条响当当的汉子!”

心情日记 篇2

昨天,钥匙丢了,望向黑漆漆的窗外,王娟突然就有了一种情绪。

上次丢东西是什么时候,因为太久远了,已经模糊得难以辨认了。郁闷无奈之情自然是有的,但像儿时那样为了一点小事就哇哇大哭的行为,仿佛如隔了一个世纪般遥远。到如今,取而代之的是一种麻木。在小时候看来是天塌下来的事,现在也只觉得像是被蚊子叮了一口。

习惯了一个人打理自己的生活,努力让自己谨慎缜密,使事物井井有条,不想欠任何人,也尽量不求人。所以这次丢了钥匙,感到更多的是意外吧,自己竟然会这么不小心犯这种“低级错误”。所幸,她还有钥匙的备份,宿舍的钥匙是单独放的。可唯一懊恼的是,钥匙上还有饭卡,卡上有自己刚充的两百块钱,这个月才刚开始,不好意思回去再找家里人要,再说家里供自己读书已是很不易了。都丢了一整天了,会不会……王娟不敢想下去了。

四处寻觅钥匙无果,王娟便放弃了,来到食堂管理房挂失饭卡。“小姑娘,饭卡掉了?是不是和钥匙串在一起的啊?”机房里的大妈好心地问道。“是啊。”“是这个吗?”大妈亮了亮手里的钥匙,王娟眼中霎时放出了欣喜的光芒,“是的!怎么会在您这里?真是太好了!”王娟激动得脸都有些发红,大妈也被她兴奋的情绪感染道:“是啊,一个男孩送过来的,刚刚走的。”“他叫什么名字?我想当面谢谢他。”大妈摇了摇头,王娟有些失落但更多的是感动,她接过了钥匙下意识地把卡插进读卡器,卡上的钱分文未少。但马上王娟为自己的行为感到有些后悔,别人好心好意来还钥匙自己却倒怀疑起人家来了。

失而复得的欣喜劲过去了,王娟走在回去的路上思绪飞扬。随着年龄的增长,越来越多的接触这个社会,明白了更多的道理,知晓了亲人、朋友是不可能永远无时无刻的关心自己、保护自己,所以才迫不及待地希望自己强大起来,希望更加成熟地融入这个社会。可是,却忘了,在努力为自己铸造打磨如坚冰般的外壳时,却同时也将自己的心“锁”了起来,自己出不去,别人也进不来。而今晚,却觉得从前自己认为的那些是不是错了,这个世界并不是自己想象的那样冷冰冰的,比如这钥匙,比如饭卡上的钱,比如,那个未曾谋面的好心男孩。又或许真的,有些东西是可以相信的。

想到这些,王娟突然感到一阵暖意,寒风也不再那么刺骨,黑夜也不再那么可怕,因为相信还是有温暖而美好的事物存在,王娟顿时觉得生活充满希望。钥匙之所以能够开锁,是因为钥匙最懂锁的心。今天收到的这一串钥匙,也帮她开启了一扇通向温暖世界的心门。

心情日记 篇3

最近刷微博看到了很多闺蜜秀恩爱的话语

我就在想,朱小云,我们到底算不算所谓的闺蜜呢

从认识到现在,细想这之间发生的事情

是不是对于我们之间的感情我在过于强求

对你好在乎你就也在逼着你在乎我

是不是我也应该走到幕后默默的喜欢支持你?

说点你不知道的事和你分享你觉得怎么样?

我空间有个云姑娘的相册全部都是你知道不知道的东西

有些是别人和你发生的事情然后告诉我,真假我不想去推测

他们觉得我们关系很好,好到很多个男的吃醋你对我好

会关注你的那个主播群,你发消息大多数我都在,我只是不习惯插嘴

会习惯到特别关心里看你所有我怕忽视的状态,知道你好或不好

会不由自主的用犀利的语言攻击伤害你的人然后觉得自己太过没考虑你而去内疚

会,会,会很多细小的你不知道的关注,会到我的眼睛从未停止对你的照射

只是淡淡的几眼,我们从陌生人变成了现在这样

没有任何理由, ……此处隐藏2640个字……候的空档消失不见了。

时小晗站在柜架的角落里,看着来往穿梭于商品之间的人们,无助地像个孩子。

后来她掏出手机,按下了那个熟记于心的号码。

这是时小晗第N次迷路了,这令她非常苦恼,她可以在任何方面自立自强,唯独认路这一方面,她怎么着也长不了记性。

小学的时候她不知道距家100米远的学校怎么走,所以总是跟在方轼后面,被人误认为是龙凤胎,庆幸的是方轼倒是乐于接受,从小就培养成了大男子主义,也因为时小晗,他没少当“英雄”。

后来长大了一点,弟弟中午要补习,妈妈派时小晗给弟弟送午餐,她在构造如出一辙的弄堂里失去了方向感,弟弟饿得不行的时候从学校杀出来找他的午餐,在离学校五米远的地方找到了站在那下脸急切的时小晗,无奈的扔下一句:“我就知道会这样。”

再然后时小晗一步步成长,高中的时候依然不敢一个人走在大街上。班级集合参加活动的时候不敢走得太慢,甚至一个月放一次的假期,也要等儿时的伙伴一起回镇上。

其实时小晗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是这样,她觉得自己聪明可爱,多姿多才,可是为什么,就偏偏会是个该死的路痴呢?

时小晗几乎每犯一次路痴病(估且让我们认为这是一种病吧,时小晗自己也这么认为着。)都会回忆一遍自己的历史犯病纪录。无奈之于,她有有时候也会觉得好笑,也许这就是她时小晗的特色呢?

童话故事里的公主,不都是有特色的么?不然又怎么会遇到王子呢?

想到这里时小晗觉得特别欣慰,在饼干专柜面前,咧着嘴,嘿嘿嘿的笑了起来。

“我说,您老以后能不能试着长点记性啊,瞧我这老胳膊老腿的,跑这么远,容易吗我?”

时小晗闻声抬头,看见了一脸委屈的方轼。

“这么久才来,不知道本小姐我等的多无聊吗?告诉你,你可是受命保护我的。我迷路了,你来接我,是你多么神圣而光荣的使命呀---------”

“停停停!大小姐,走吧走吧,I 服了YOU!”

时小晗又一次在言语上战胜了方轼,跟在方轼后面往收银台走去,乐得屁颠儿屁颠儿的。

其实时小晗觉得,方轼对她的好不是没有原因的。但是她都认为这是因为从小一起长大所累积起来的感情,像兄妹,但又缺一些什么。

所以她更相信,即使来大学之前没有双方父母的叮嘱,方轼也会把她照顾的很好。

因为撇开父母的关系不谈,他们一直是很要好的朋友,从幼儿园到高中,然后一起考进同一座城市,读同一所大学。一切都是按照青梅竹马的剧情在成长着,经常被同学拿来开玩笑的时候时小晗也不是没有想过,自己与方轼之间,是不是已经超越了好朋友的关系。但是她的想法,总是一次次的`在方轼大大咧咧的表情下,被生生咽了回去。

方轼是那种平凡而阳光的男孩子,就像时小晗是一个平凡而自强的女生一样。方轼特别喜欢打篮球,他很享受汗水淋湿后背的感觉,随着时间的推移他越发得觉得那就是一种成熟男人的象征。也因此他的大男子主义在他自己不知不觉的时候,迅速的膨胀了起来。

时小晗觉得这种性格也没什么不好,至少会让人觉得有安全感。但是方轼的父母却不这么认为,他们都是爱好文学的人,也正是因为文学而走到了一起,他们一直很希望方轼长大了会是时时地地可以吟小诗作小对的小姿诗人。为了表现他们的良好期盼,他们为宝贝儿子取名为“轼”,目的就是希望方轼能够像东坡大士一般,在写作这一条路上有所建树,在日后为后人所传唱。

但是可怜他们千算万算,也未算到可爱的方轼同志走了一条与他们的期望完全背离的路。

方轼刚刚懂事那会儿还是会心存一点愧疚,觉得辜负父母辜负得太离谱了点,可是后来他渐渐的认为他这是在走自己的路,他没有错,错就错在他生来与文字无缘,他甚至会在偶尔的时候因为自己成功的塑造了自己的不同于父母的个性而张张自喜。

当然,方轼觉得还有一个原因阻碍了他的文学路。

那就是时小晗。

时小晗不明白为什么每一次方轼遭父母数落之后,就会想方设法的把怨气洒在自己身上。什么都是因为你个麻烦鬼,让我变得太粗心而静不下心看名著啦。都是你害得我经常跟那些喜欢篮球的男生交涉而步入他们的行列啦。你可以自己一个人上学放学的为什么非要和我一起呢?你知不知道因为你老像跟屁虫一样好多喜欢我的女生都误会了咧?

时小晗你这个不让人省心的家伙!

时小晗有的时候也会觉得委屈,但是更多的时候她会觉得很窝心,这样是不是证明着,自己与方轼一直是跟和别人不一样的关系呢?

是么?

卓早早就是在大家都认为他们会有青梅竹马的感情时出现的,高傲而美丽的女生,有理性的处事方式和感性的为人方法,在方轼所在的机电系里,无疑是一颗闪亮的星星,深得全系机电男的亲睐。尤其是方轼。

只是方轼自己也不明白,并不算出众的他是什么时候引起卓早早的关注的,后来他只记得,自己与卓早早在一起没有经过任何过度,一句玩笑说在一起就真的在一起了。就连那一句玩笑出自己谁口,也在他的记忆里模糊了。

以至于他都来不及告诉时小晗,他以后就要照顾另外一个女孩子了,她必须自立自强,不要老让自己担心了。

他也来不及想象,时小晗知道这一切之后是不是也就不是他身后的那个被自己叫做“死小晗”的小跟班儿了。

事实是时小晗前所未有的镇定,尽管她会觉得像是少了一些什么,但是她还是为方轼感到开心,她认为所有的童话故事里,结局王子都应该是和公主在一起的,卓早早是一个公主,方轼阴差阳错的也就当了一回王子,但是只要公主愿意,那又算什么呢?

所以理应为方轼感到幸福吧,十九年手牵手走过来的年华,只能说明自己与他是一直一起长大的朋友,胜似好朋友的那种类似于兄妹的关系。古代的时候哥哥婚娶,妹妹都会细心的准备女红以示祝福。所以自己给方轼一句祝福,道一声幸福,实在是不为过的。

时小晗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周末约方轼还有卓早早一起出游,她跟卓早早说我把我不是哥哥胜似哥哥的哥哥交给你了,可是你还有一个非常肩巨的任务要做哦,那就是下次我在中百仓储迷路的时候,你一定要去接我。因为我很容易倒弋的,很早很早以前就很想找一个除了方轼以外的好朋友了,谢谢你来啦。

卓早早下意识的握紧了时小晗的双手,那一句谢谢或者抱歉,终究还是被堵在了喉咙。

时小晗真的学会的自立自强,在她自己也觉得不好意思成天打扰方轼和卓早早之后,她明白了少年时的感情永远都不能与爱情扯上关系,她很庆幸自己和方轼手牵手走过的这些年,自己一直没有把那一层窗户纸挑破,是多么明智的一举。

而现在自己早已过了做梦的年纪,每一个在少时不可一世的少年,终有一天要回归生活的本性,方轼如此,自己也是如此。他需要一个爱人,一个与自己的过去相背驰的人。自己又何尝不是。

那些时光,阳光下一路奔赴而来的少年时光,你对我的帮助,你温暖过我掌心的双手,都只是因为我冷的时候,你恰好也觉得不温暖的相互给予。

是与爱情无关的,单纯的给予。

就像父母给的叮嘱一样。

而那些我以为的,你特意的帮助,也都只是,举手之劳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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